1、建筑项目消防保卫员岗位工作标准1、编制目的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消防保卫员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2、工作职责(1)负责项目消防保卫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落实门卫值班制度。(2)负责审批动火申请,维护好工地和宿舍区消防设备,禁止乱动消防器材,发现火情火种应及时排除,并按要求上报。(3)部署和组织项目经理部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4)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5)勤巡逻、勤检查、勤记录、勤汇报。(6)做好对进出场物资的检查工作。3、
2、工作内容(1)定期在职工中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国家消防法规,组建项目义务消防队。(2)完善各预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检查项目防火工作,制定防治火灾隐患措施, :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训练和消防演习,给予义务消防队必要的学习时间。对项目经理部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职工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3)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4)经常性对复杂场所进行重点巡逻,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认真及时调查,发现作案的犯罪人员要奋力擒拿,及时报告。(5)对工程现场范围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项目领导及相关部门。(6)对材料、设备和价值贵重的工具(随身携带的个人工具除外)出场,必须认真检查,凭出场通知单放行。(7)对外来人员和一切机动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对其进行登记,做好对运出材料出门放行条的检查,检查收条后方可放行。(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4、本岗位需要存档的资料(1)交接班记录(2)值班日记(3)外出物资放行记录(4)消防演习记录5、本岗位应熟悉和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