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在本公司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
2、准、规范和规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标准) ,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四条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第二章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第五条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公司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土石方开挖工程1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2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沟)等的土石方
3、开挖工程;3 凿岩、爆破工程。(二)基坑支护工程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三)基坑降水工程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的工程。(四)模板工程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2 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3 特殊结构支撑系统工程。(五)起重吊装工程(六)脚手架工程1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3 悬挑式脚手架;4 门型脚手架;5 挂脚手架;6 高处作业吊篮;7 卸料平台;8 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七)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2 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3 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 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 钢结构工程施工;4 索膜结构施工;56m 以上的边坡施工;6 地下暗挖与隧道工程;7 水上桩基施工;8 人工挖孔桩施工;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已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等工程。第六条下列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