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劳务队负责人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文件指出,劳务队负责人需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工作,确保本队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同时,按规定及项目部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文件还强调,劳务队负责人应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现场人员的变动情况,确保新进场人员能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做好岗前安全教育。此外,劳务队负责人还需做好对本队各工种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落实其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对本队人员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在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时,劳务队负责人要做好现场保护,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劳务队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劳务队负责人,以及其他涉及现场作业管理的企业和机构中的相关管理人员。这些职责不仅帮助劳务队负责人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还为劳务队成员提供了安全生产保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