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讲解了为落实市建委及集团项目部关于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精神,确保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该规定明确了项目部绿色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的组成及其成员职责,包括指导、跟踪监控、组织创建落实达标工作、环境保护、消防保卫、环境卫生、外埠施工队伍管理、机械安全及现场料具管理、资金审批与协调等。同时,还定义了“八大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设计、文明安全施工检查档案等术语,并详细阐述了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规定特别强调了绿色文明安全设计制度的重要性,要求项目部联合检查组在基础施工前、地上结构施工前、装饰装修施工前分阶段进行安全设计及相关交底工作,并在各阶段完成后进行总结验收。绿色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项目部的管理层、安全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劳务管理部门、物资设备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行政保卫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该规定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职责和流程,确保绿色文明施工的全面落实,提升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