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经营部门的安全职责讲解了建筑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承担的各项安全职责。文件指出,经营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含具体的安全措施方案;在制定生产计划时,需考虑设备装置的额定能力和资源平衡问题,避免设备超负荷运行,并确保设备的定期维修;在生产调度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危险,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格遵循“三同时”原则,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加强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方法的应用;在公司方针目标管理工作中,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考核体系;在制定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改革方案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确保改革方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持续发展。建筑企业经营部门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特别是负责生产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生产调度以及安全管理的人员。该文档为上述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