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门(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制止无证上岗。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9、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