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措施费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建筑法 、 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广州市建筑条例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投入,是指按上级和集团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中,安全生产保证金计提标准为主合同造价的 5;安全生产措施费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类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 房屋建筑工程为工程造价的 2%; 市政公用工程为工程造价的 1%;机电安装工程为工程
2、造价的 1%。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二、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主控部门为安全管理部,协办部门为工程部、机电设备部、经营部、预算部、财务部,分管领导为生产副总经理、总经济师。三、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基坑临边防护和坑壁内支撑、 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及危房鉴定加固费用;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以及上下通道的临边安全防护费用;起重机、塔吊等起重吊装设备(含井字架、龙门架)与外用电梯的安全检测、安全设施防护装备(含警戒标志)费用;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施工机具
3、和临时防雨工棚和外围护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隧道施工等地下作业中的通风、 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 监测费用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费用;用于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材购置和设置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以及保健急救措施的费用;抢救应急措施设备费用, 包括供水、 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费用;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变配电装置的三级配电箱、外电防护、二级防护的防触电系统购置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制度)的编印费用;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教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安全带、 安全帽及脚手架、 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的购置和检测费用;(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