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1、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采取安全措施。并以传真或网络方式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报告必须有矿值班领导签字。2、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无计划停风、馈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监管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4、每日上午九时前将前一天的隐患处理情况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要及时跟踪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上传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