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讲解了为加强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降低危险而制定的制度。该制度详细规定了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强调了“三必有”的原则,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措施。同时,制度明确了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脚手架施工应符合相关规定,施工机械和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禁止在安全设施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施工。制度还强调了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标准化要求,以及公用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指出这些设施的拆除需由施工单位统一安排,重要设施的拆除需经项目监理部批准并采取临时替代措施。此外,制度还规定了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发现隐患应立即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定期检查周转性安全设施,确保其满足施工要求。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司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包括项目监理部、工程现场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制度特别强调了各责任方在安全设施设置、使用、维护及监督检查中的具体职责,旨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