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和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2、坚决执行组织机构会商制度,每月 20 日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和驻地进行安全大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驻地处在可控状态。3、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根据施工条件、生产进度、工艺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给施工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确保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4、坚持教育为主,经常性的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岗前培训和转岗学习,努力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确保施工人员群体保护意识的提高。5、加强施工中安全检查监督作用,生产指挥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重点将采取经常检查及跟踪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6、加大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创造良好的物资条件,使职工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可靠的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