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讲解了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需编制并报审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的相关规定。该制度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准备期内尽快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在正式开工前向工程项目监理部报审。方案内容应涵盖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技术、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配备、安全保护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需具备编写、校核、审查、批准人员的签名,其中审查人员应为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人员应为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还需加盖承包单位的公章。监理工程师将对报审的方案进行初步审查,随后提交项目监理部进一步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监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审批。对于具体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承包商应在工序正式开工前15日内编制完成并报审,内容同样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审查意见。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特别是承包商、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该制度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稳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