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安全责任制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及项目安全目标,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技术经验。2.安全人员在所辖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任何作业场所,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不安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3.安全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改正, 到时不解决的, 有权令其停工并有权对负责者处以罚款。发现有紧急情况时,有权发出停止作业的命令,并撤出人员,及时报告领导,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有权给予奖励。4.安全人员有权对拒不接受正确安全监督, 坚持违章作业或进行打击报复的有权给予处罚。5.定期组织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对所发生的大小事应负责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6.做到做好对职工,尤其对新工人和特殊工种的安全知识教育,操作规程教育,做到逢会必到、逢会必讲安全生产,抓好班前安全教育。7.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概况, 并认真做好各种安全记录、事故报表和安全报表。8.做好新工人入场的三级教育,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并负责劳务分承包方的安全培训。9.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附书面调查材料及时上报。10.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内容,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知识。11.参加一斯两架验收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