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查处制度讲解了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具体措施和流程。项目总监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通知项目部经理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总监应安排监理工程师监督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每日安全巡查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停止作业并向总监报告,由总监作出处理决定。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应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并与建设单位沟通。如施工单位拒绝整改,需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必要时向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汇报,并最终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整个过程需详细记录,建立安全监理档案,确保所有环节有据可查。安全隐患查处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该制度特别强调了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在安全隐患查处中的职责和流程,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执行。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和处理程序,有助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