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实施细则讲解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和长效机制,旨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该细则基于国家、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的规程及规定制定,涵盖了事故隐患的定义与分级、电力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职责分工等内容。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前者可能导致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和设备事故,后者可能导致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细则明确了各级单位和部门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职责,强调了“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要求,建立了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安全隐患排查实施细则适用于重庆市电力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及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多经企业和非电力生产企业。该细则不仅为这些单位提供了具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还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的职责,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