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部长安全职责讲解了安质部长在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该文件指出,安质部长需全面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及上级有关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安质部长还需编制质量安全目标计划、管理计划和奖罚办法,并配合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工序交接、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此外,安质部长应经常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和评比活动,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安质部长要监督管理试验计量工作和施工测量工作,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文件还强调,安质部长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总结和评比,定期主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组织积累工程质量档案,填报质量安全统计报表,参与“QC”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安质部长安全职责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安质部长及其团队成员。该文件为安质部长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帮助其更好地履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