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部长安全职责1、全面具体负责本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本部人员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工作质量安全方针、政策、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3、负责编制质量安全目标计划、质量安全管理计划和奖罚办法。4、配合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工序交接、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等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签证工作,组织和参加质量检查评定工作。5、经常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和评比活动,消除隐患,促进工程质量提高,制止安全事故发生。6、监督管理试验计量工作和施工测量工作,制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7、负责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和评比。8、定期主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9、负责组织积累工程质量档案,填报质量安全统计报表,作好贯标工作。10、参加“QC”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