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工安全操作规定1. 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 ,方可从事爆破作业。2. 各种爆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3. 爆破所用的各种雷管、炸药等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抛掷。4. 拉运火工材料的汽车不准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车上应示有危险标志。带车人员严禁吸烟及带火种。5. 从药库加工房领出的各种起爆药包运往施工现场时,要根据背运人员的体力强弱负重。6. 往现场运送起爆药包及炸药时,运送人员严禁吸烟。禁止在有明火的地方休息。不准靠近汽车排气管行走。7. 炸药运到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
2、距离。并设专人看守。8. 爆破器材库内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9. 导爆索与雷管库内应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若发现应及时消灭,以防啃响发生事故。10. 库房应通风良好,禁止潮气或雨水侵入。库内温度应保持在 10300 之间。低于或高于上述温度时,要采取加温或降温措施。11. 对进库的火工材料数量必须严格清点,若发现数量与单据不符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证落实,否则不能上帐。12. 对每次进库的材料必须检查说明书,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否则不能使用。对已加工好的各种不同批量的材料,不能同时发放,要注明标签,预防发生意外。13. 严格领退手续,作到认真负责,填写爆破单据,要注明工程项目及
3、单位、时间、地点、班次、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以手续不清来追究责任。14. 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当面查清物与帐目,否则按本班帐目不清处理。严禁撕改帐目。15. 电力起爆的母线必须是起爆专用母线,母线与支线均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铜芯或铝芯导线,母线断面一般不小于 2.5mm2,支线断面一般不小于 0.75mm2。16. 电雷管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导电性,并按电阻大小来选配。17. 电源起爆宜使用有手柄的闸刀开关装置,起爆器的手柄、电源开关、干电池或蓄电池盒均应装箱上锁。从进入现场装药至起爆的全部时间内,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18. 发爆机与母线的联接工作,必须在
4、炸药全部装好后,并且工作人员全部离开危险区时,方准进行。19. 在封闭炮眼时,要避免导线的弯曲、挤压而造成折断或包皮损坏,影响爆破。20. 在同一工作面的电爆网路必须使用同一起爆装置。两个以上工作面使用两个以上起爆装置,应采用统一信号来控制合闸时间。21. 禁止用水或大地作电爆网路的回路。22. 连接导线时,应将导线表面擦净,然后按规定的方法联接,并用胶布包好。接线时,严防错接、漏接,以及短路或接地等。23. 导线铺设前,应作导电、电阻及绝缘检测。铺设时,应注意使各支线的电阻值保持基本平衡,以免电压降低过大而产生拒爆。24. 电爆网路的总电阻, 应事先计算好, 实测与计算的电阻值超过 10%以上时,应采取措施消除其增大值或减少值,否则不准起爆。25. 如果通上电流而未起爆,则应将母线从电源上解下连成短路,锁上电闸箱,取下钥匙,待母线断 5 秒钟后,沿母线进入工地检查拒爆原因。26. 凡电爆人员均不得身穿化纤类服装和带钉子的鞋,不得携带非绝缘电筒或其它金属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