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矿山火灾、地压灾害预防措施讲解了石英矿山火灾和地压灾害的预防措施。火灾预防措施主要包括:1)严禁在井下使用明火取暖或燃烧可燃材料;2)禁止在放置炸药、柴油等易燃品的地点抽烟或使用明火;3)木支柱密集地点或其他有易燃品的地点,进行焊接作业时需经批准并采取严格防火措施;4)乙炔发生器与焊割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设专人看守;5)及时清理地沟中的废油和沾油的破布棉纱;6)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正规安装,防止超负荷运行;7)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熔断丝;8)禁止在井下使用电热设备烘烤易燃材料;9)井下工具箱、更衣箱内禁止安装电灯或其他电热设备;10)防止炸药及油类失火,领用的炸药不得存放在易燃物料处,临时存放易燃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运送油类、炸药时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照明。石英矿山火灾、地压灾害预防措施适用于石英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以及安全监督部门。该文档旨在指导相关人员如何有效预防火灾和地压灾害,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