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处理原则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处理原则第 1 条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抢救人员和对充满瓦斯的巷道进行通风。第 2 条救护队进入灾区侦察时,应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破坏情况,突出的位置,突出物堆积状态,巷道堵塞情况,瓦斯浓度和波及范围,发现火源立即扑灭。第 3 条采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1 个小队从回风侧、另 1 个小队从进风侧进人事故地点救人。仅有 1 个小队时,如突出事故发生在采煤工作面,应从回风侧进入救人。第 4 条侦察中发现遇险人员应及时抢救,为其佩戴隔绝式自救器或全面罩氧气呼吸器,引导出灾区。对于被突出
2、煤炭阻在里面的人员,应利用压风管路、打钻等输送新鲜空气救人,并组织力量清除阻塞物。如不易清除,可开掘绕道,救出人员。第 5 条发生突出事故,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被破坏,应设置临时风障、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第 6 条因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置风障,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使风流尽快恢复正常。第 7 条发生突出事故,要慎重考虑灾区是否停电。如果灾区不会因停电造成被水淹的危险时,应远距离切断灾区电源。如果灾区因停电有被水淹危险时,应加强通风,特别要加强电器设备处的通风,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第 8
3、 条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用综合灭火或惰气灭火。如果瓦斯突出引起回风井口瓦斯燃烧,应采取隔绝风量的措施。第 9 条小队在处理突出事故时,小队长必须做到:1进入灾区前,检查矿灯,并提醒队员在灾区不要扭动矿灯开关或灯盖。2在突出区要设专人定时定点用 100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含量,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3设立安全岗哨,禁止不佩戴氧气呼吸器的人员进人灾区,非救护队人员只能在新鲜风流中工作。4当发现突出点有异常情况,可能发生二次突出时,要立即撤出人员。第 10 条恢复突出地区通风时,要设法经最短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道。排风井口 50m 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监视。第 11 条处理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除严格执行煤与瓦斯突出的各项规定外,还必须对灾区加大风量,迅速抢救遇险人员。佩戴氧气呼吸器进入灾区时,应带好防烟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