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放区生产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抽放区生产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抽放区生产副区长协助区长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参与编制、修订(编)本单位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2.参与制定、修订(编)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参与制定本区年度安全生产规划,月、周安全生产计划;参与编制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计划。三、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4.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5.推广应用钻探专业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并组
2、织人员进行培训;参与钻探专业重点课题攻关。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监督、检查本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排查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措施。7.落实管理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8.落实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管理,监督、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督促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六、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参与实施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八、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11.贯彻执行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参与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12.配合上级事故调查工作,落实调查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13.履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