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部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1.总工程师对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按照职责、权限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力。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落实管理目标有效实施。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管理计划、 施组和施工技术方案, 并随时检查、监督和落实。审查施工方案时,先要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并随时检查、监督和落实,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4.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6.参加安全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议。7.对因技术交底不清,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监督检查不够造成的安全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