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承包商在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基本要求、确认流程、合同签订和施工安全要求。该规定还详细描述了承包商必须实行HSE管理体系,编制HSE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程序文件,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承包商需到公司安全环保处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由安环处颁发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双方签订长岭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此外,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认施工单位的合法性和安全保证条件,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必要的施工能力和技术资质。合同书中必须包含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的职责和义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在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同时,该规定也适用于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该规定旨在确保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