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运输大巷复工措施辅助运输大巷复工措施辅助运输大巷延伸段工程原合同工程量为 126.99m,后变更为 237m,在完成原合同量后,我单位暂停掘进,开始施工该段巷道的混凝土地坪及水沟工作,现已完成地坪及水沟施工,准备恢复掘进施工。为保障安全顺利恢复生产,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具体相关要求如下:1.掘进工作面恢复生产前,项目部必须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本措施和辅助运输大巷延伸段掘进作业规程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2.工作面恢复生产前由矿方安全监察部牵头组织检查验收,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检查、校核激光指向仪及导线点,确保激光指向仪和导线点能精确指导掘进施工。4.掘进工作面恢复生产前首先由通风人员检查各地点的通风情况,由瓦斯检查员检查迎头和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风筒的完好情况。只有在瓦斯浓度符合安全规程规定、风筒完好无破损并供风正常时,其他人员方可进入作业。瓦斯检查员进入时需由一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陪同监护。4.待通风正常后,跟班队长组织班长及工人对工作面煤壁、顶板、两帮、积水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对顶板脱离或两帮有片帮迹象的地点必须进行处理.5.机电队组织机电人员对机电设备,风水管路的完好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确保机电设备、风水管路完好。6.掘进队将施工工器具检查后进行调试,调试正常方可使用;机电队将所有电器设备检查维修后进行调试,调试正常方可正常送电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