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讲解了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机构、责任制、安全施工措施以及考核与奖惩等内容。该办法旨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电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具体来说,该办法明确了公司主要领导作为全公司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电力施工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同时,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人员各自的职责也得到了详细阐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确保安全工作贯穿施工全过程,编制并实施安全施工措施,组织安全检查与整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采取紧急措施。施工人员则需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保护安全设施,有权拒绝无安全措施的施工。此外,该办法还强调了所有电力施工必须制定并交待安全措施,重要施工工序需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审批后执行。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将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下岗甚至降职。电力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新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范围内所有的电力施工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以及所有参与电力施工的人员。该办法不仅适用于新建电力工程,也适用于改造和维修工程,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职责,规范施工流程,确保电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