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安全生产条例, 维护我院治安秩序,预防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结合我室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我院内部治安保卫、安全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上实行院长负责制,在具体实施上,采取分级管理、层层负责、逐级检查,密切配合的方法,在院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全院职工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本制度的贯彻落实。第二章 责任制细则第四条:室主任职责1、室主任为全室治安保卫、安全生产第一责
2、任人;2、协助院长做好日常安全工作;3、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进行法制与安全教育;预防职工中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4、各科室要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科室领导做好本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落实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人选报院安全委员会批准;5、做好本科室的防范工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找隐患漏洞,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部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6、对本科室内发生的刑事案件,要组织力量保护现场,防止现场遭到破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给予积极地协助;7、对本科室的物资、器材、工具等要建立必要的登记制度,做到定人、定位、妥善保管、落
3、实责任制;8、每日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和用电设备、照明灯等,锁好桌柜,节假日休息前,各科室必须组织一次本部门的安全检查;9、钻探队在野外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地质勘探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确保人员、设备等的安全;10、管理好本部门所负责的印鉴,按管理权限使用印鉴。第五条 地质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对地勘室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2、负责组织制定由项目部承担的有关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设施设计,其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或标准;3、组织编制、审核施工生产任务计划,必须包括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细则等内容和要求,并向全体施工人员
4、交底;4、密切掌握和处理现场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应及时提请有关人员制定防护、抢险措施;5、检查、指导现场施工生产情况的同时,应检查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督促、指导工点施工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及时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6、主管项目部安全技术的教育培训、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负责处理检查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8、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六条 钻探队安全生产职责1、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有效的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
5、产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其他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的验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规定,保证安全投入专款专用;4、按规定设立安全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督促其经常深入现场开展安全施工的检查与整改;5、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承包和分包项目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并加以解决;6、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组织,保证应急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到位及完好,并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7、保证项目部所有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都必须
6、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工作;8、伤亡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报告,在职权范围内主持或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9、确保公司和业主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第七条 现场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提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2、负责指导作业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施工及验收;3、负责指导作业对和班组开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达标活动;4、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1、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学习、宣传、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根据上级安排参加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参加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参加对生产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的考核,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的审核、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并落实整改;4、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5、具体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记录、统计、汇总、上报、存档工作;6、配合机械管理部门做好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