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队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工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工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施工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必须保持工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进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4、根据项目部的交底向工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交底,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工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有关负责部门。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项目部有关负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