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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规定_1.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77717 上传时间:2022-01-28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6.5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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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吊装作业安全规定1 术语和定义1.1 吊装作业使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升降机等起吊设备进行的作业。1.2 吊具、索具吊装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1.3 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1.4 起吊重量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1.5 作业半径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1.6 起重臂的角度水平直线与经过起重臂的铰销的主起重臂顶端的滑轮中轴线上方之间的角。1.7 支腿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2

2、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小于等于 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3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3.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3.2 吊装作业人员(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3.3 吊装作业负责人应制定吊装作业方案、 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应经设备(属地)部门厂(部)主管核准后方可实施。方案至少

3、应包括以下内容:a)起重机的类型和生产厂家;b)吊臂的长度;c)吊臂的角度;d)操作的半径范围;e)货物的重量;f)货物的规格尺寸和重心;g)起吊的支(固定)点;h)起吊过程中的各种阻碍;I)起吊所必须的吊、索具的类型。3.4 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3.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 升降、 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4 吊装作业前的安全检查4.1 作业主管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

4、人员进行资格确认。4.2 应对有关安全事项进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4.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4.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4.5 装置经管部门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4.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4.7 在将起重机驶入某一区域时,应该先估计地面及地下土层的条件,

5、以确保起重机的稳定性,并且不会损坏地下设施、不会伤到人员。4.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9 确保起重机吊钩的安全插销和安全舌片处于良好状态且被正确使用。4.10 确保起重机水平度, 其倾斜度不超过百分之一; 确保起吊钢索始终保持垂直;保持货物就在吊臂的正下方。4.11 有液压支撑板大小应该至少是液压支腿截面积的三倍以上。4.12 负载表必须粘贴在起重机的驾驶室内。负载表必须是与正在使用的特定起重机相符的负载表。必须随时能够拿到起重机手册,并且起重机手册必须完好,可读。5 吊装作业中的安全措施5.1 吊装现

6、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2894)的规定。5.2 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等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5.3 大雪、暴雨、大雾及 6 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5.4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5.5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7.5.6 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5.7 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5.8 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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