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保安和火工产品保管领用管理制度讲解了火工产品从采购、运输、储存到使用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强调了安全管理应遵循“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主管领导负责制。文件详细规定了火工产品管理领导小组的组成及其职责,明确了物资部门、工程部门、安全部门、爆破班组长、保管员、看守员、押运员及公安派出所的责任。在火工产品的购买环节,要求项目部物资部门依法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获得购买许可证后方能购买,并需在购买成交后3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运输过程中,应由指定供应点或厂家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库房,入库时需办理交接、点验手续。储存方面,火工产品
2、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由专人负责保管、看护,库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湿度,并设置明显的标牌标识。使用时,必须由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专业人员操作,剩余火工产品需及时退库并登记。此外,文件还对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进行了规定,要求设立保安值班室,由专人昼夜轮流值班,确保非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工地保安和火工产品保管领用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涉及火工产品使用和管理的工程项目。该制度不仅为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提供了详细的管理指南,也为现场操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有助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该制度对于施工现场的保安人员也具有指导意义,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