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审查制度讲解了建筑工程安全审查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该制度要求所有工程项目在申请开工报告时,必须同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措施符合实际情况并突出重点。施工单位需填报施工工程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表,并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制。施工员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需经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并报公司安全科审核及市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批准后方可开工。此外,还强调了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重要性,如制止违章行为、确保安全设施的技术交底和验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保护事故现场并按规定报告和处理事故,以及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火措施。工程项目安全审查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该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