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段(区)长安全职责1、领导所辖工段和班组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分配工作的同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2、对所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电气设备、坑、井、沟等周围设置的围栏和安全信号标志,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措施和各种施工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工人使用。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工段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4、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配合领导对新职工和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5、管理和督促本工段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6、配合安全员管理好本工段的安全工作,如发现对“四件宝”的使用有不当之处,必须立即加以制止和纠正。7、配合领导对新职工和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8、提出安全奖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