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讲解了本单位建立和完善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的目的,旨在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辐射事故,提高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预案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以及密封放射源装置失控、破损导致的人员超剂量辐射事故。预案详细分析了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如放射源超剂量辐射、放射源丢失、被盗等,并列举了具体的风险因素,如冷氢化装置中的14枚铯-137放射源。此外,预案还建立了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写和修订、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活动指挥、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配、事故情况的汇报和通报等。预案还详细列出了各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如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和事故评估,消防救援组负责消防救援和灭火,警戒保卫组负责现场警戒和保卫,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等。放射源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使用放射源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和使用单位。该预案不仅为公司内部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还为相关行业和监管部门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辐射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