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该文指出,工程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需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明施工措施到位。同时,强调了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项目副经理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安全设施验收、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消除事故隐患和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安全主任则需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班组安全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在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做好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基层指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和分析、制止违章行为等。此外,还提出了建立工地领导参加的轮流值班制度,以及在多单位联合施工时,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的建议。工程项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主任、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员等。该文为上述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和管理措施,有助于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