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工地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这些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令及规章制度;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与执行;主持新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教育,并主持安全技术交底;主持每周(旬)一次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负责定人、定时、定措施,抓整改,回复;遵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的处理规定,及时抢救事故伤员,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做好事故记录,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支持工地安全员和安全值日员的工作,督促、检查施工管理人员记好安全日记和安全检查记录。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工地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帮助他们明确自身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落实,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