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防治水的具体措施讲解了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防治水的规定及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1、留设隔离煤柱,确保相邻矿井分界处和断层两侧留有防水隔离煤柱,且在开采区域内遇有积水井巷时,需先排除积水或编制设计并获批准后才能进行采掘;2、疏政降压,通过控制性疏水降压来解除开采煤层上下邻近承压含水层的威胁;3、设置防水闸门,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及有突水危险的掘进区域设置防水闸门;4、堵水,使用水泥浆或化学浆液通过钻孔充填水通道,阻住外部水源涌入,也可投入其他充填物堵住流水通道;5、探放水,遵循“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用钻机探明水情并采取放水疏干措施后再继续掘进。井下防治水的具体措施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井下作业人员。该文件旨在指导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井下防治水的基本措施,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水害事故的发生。同时,该文件也可作为煤矿企业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材料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