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掘专业安全技术保障措施采掘专业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一、概述砚石台煤矿“6.3”事故发生后,根据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加强事故矿井停产整治和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渝煤监管201383 号)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保证隐患整治的安全,特制定隐患整治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二、组织机构矿成立隐患整治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生产副总、安全副总、通瓦副总、机电副总、调度室指挥长、生产技术科科长、通瓦科长、机运科长和采掘队、机电运输、通瓦基层队主要领导等。三、管理职责矿长:对全矿隐患整治进行
2、全面管理,保证整治期间的人员调配、材料、资金到位。总工程师:对全矿隐患整治进行技术管理。重点对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督查。生产副矿长:负责矿井采掘准隐患整治进行全面管理工作。重点对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督查,整治项目完毕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验收。机电副矿长:负责矿井机电运输隐患整治进行全面管理工作。重点对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督查,整治项目完毕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验收。安全副矿长:负责矿井隐患整治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对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进行督查,并组织人员对整治项目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生产副总:具体负责抓好全矿采煤、
3、掘进头面和后期生产系统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及现场安全工作管理,负责督查科队管理人员现场的跟班情况,不定期对采煤、掘进整治工作的检查,整治项目完毕后参加验收工作,并完善相关的整治资料。安全副总:具体负责措施在现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机电副总:具体负责隐患整改地点的矿车供应,机电设备设施的防暴管理。通瓦副总:具体负责现场的通风设施设备以及监测监控系统安装维护。调度室指挥长:具体负责对现场的监控。生产技术科科长:负责采煤专业整治安全管理工作。采煤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不定期对采煤整治现场安全执法督查,追踪采煤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责掘进专业整治安全管理工作。掘进整治
4、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不定期对掘进整治项目现场安全执法督查,追踪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机运科长:负责机电、运输设施设备整治安全管理工作。机电、运输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不定期对整治现场安全执法督查,追踪运输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通瓦科长:负责抓好全矿“一通三防”整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及现场安全工作管理,负责督查科队管理人员现场的跟班情况,不定期对通风系统、瓦斯管理整治工作的检查,整治项目完毕后参加验收工作,并完善相关的整治资料。采、掘、机电运输、通瓦:负责本队整治项目的编制、报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负责整治项目落实和整治人员工作安排,落实现场队管理人员跟班,当
5、班整治完毕后向调度、部门汇报当班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现场管理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制止、追查一切违规行为。四、整治项目的一般规定1、整治每一个项目现场必须有科队管理人员现场跟班,严格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兑现落实,发现有操作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严重者停止作业,并追查相关人员的违规责任。2、每一个整治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方可执行。3、整治前,各队技术副队长必须亲自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整治安全技术措施和讲明整治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做到人人签字。部门派人督查措施的学习情况。4、整治时,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并持证上岗。5
6、、整治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操作。6、整治完毕后,要填写整治记录,写明整治日期、隐患内容、整治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安全、文明整洁。五、整治内容:详见整治项目计划表六、安全注意事项1、整治前,各队必须在现场备齐相应材料。2、整治前,由专业科室牵头,生产技术科、安全科、通瓦科、机运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对作业地点安全状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由专业科室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开工通知书。3、隐患整治时,必须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方可允许作业。4、当班整治前,跟班队长及班组必须向调度请示,征得调度同意后方可进场整治。5、所有参加整治工作的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并严格按措施作业。6、整治期间,整治人员必须带瓦检仪,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在遇到“停风、停电、停水”时,严禁整治作业,并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同时汇报调度。8、当班整治完毕后,整治人员必须全面检查作业地点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