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出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突出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1、严禁采区内部烧焊,严禁掘进巷道内烧焊2、每一次烧焊都要制定专门的烧焊措施7、参加烧焊措施审批的有矿主要负责人、矿技术科及其矿值班人、调度所、瓦斯办、防突区及通风区主要负责人;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修护、打钻活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3、烧焊措施必须明确烧焊地点、烧焊原因、烧焊时间段、烧焊施工组织负责人、烧焊安全负责人极其责任。4、烧焊期间,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的有突出煤层作业5、烧焊的有突出煤层采掘、修护单位必须完成煤壁、煤帮、顶底技术支护防止烧焊期间发生片帮、冒顶事故。6、烧焊措施由烧焊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烧
2、焊作业,提前一圆班提交措施审批。烧焊措施审批由矿主值班主持。8、烧焊措施必须以书面形式分发各参与审批的单位,参与烧焊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烧焊措施。9、烧焊工作由矿调度所统一协调指挥,烧焊工作在施工前由安全负责人进行培训并贯彻措施,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组织实施。10、烧焊地点必须有直达矿调度所的通讯电话并保证畅通。11、烧焊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内容必须包括措施制定、烧焊地点瓦斯、煤尘清扫、灭火器具、人员组织、突出煤层工作地点是否按要求停止作业。12、烧焊地点上、下风流 20 米处必须悬挂便携仪、瓦斯报警仪,一旦发现瓦斯显示异常应立即停止烧焊作业。13、烧焊地点情况经测气员检查是否存在瓦斯,瓦斯斯浓度大于0.3%严禁烧焊。14、有条件的矿井应在井下设置专门烧焊峒室。峒室内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设施,确保峒室瓦斯浓度大于等于 0.3%时切断烧焊用一切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