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井下突水涌水安全措施讲解了煤矿井下突水、涌水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措施,旨在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该文件明确了矿井水灾防治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包括成立矿井水灾防治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并详细说明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文件还强调了水文地质分析的重要性,要求每年初进行全面的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每月对预测报告进行检查、补充和修改,并在必要时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此外,文件详细列出了水害预防及防治措施,包括对老窑区水、采空区水、地表水和矿井涌水的具体防控措施,如查明积水区域、设置警戒线、进行超前探放水、雨季巡查和封填裂隙、清理水仓、检修排水设备等。防止井下突水涌水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水害威胁的矿井。该文件不仅为矿井管理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指导,还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了操作规范,确保在遇到突发水害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同时,该文件也可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参考依据,帮助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的水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