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中央水泵房主、副水仓清淤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井下中央水泵房主、副水仓清淤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组织机构及职责清罐作业领导组组长 : 柳绪言副组长:贺国华成员:王华伟、温剑超、张启斌、孙继宁、路松、赵鹏正职责:负责制定清罐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挥清罐工作,组织实施清罐各环节的安全工作、生产技术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各种问题。安全监测组长:温剑超成员:张占雄、张冰冰、薛在保1、清罐作业前,应对清罐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操作规程岗前教育,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2、安全员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3、负责分阶段办理临
2、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4、负责分阶段测试油气浓度,随时将测试结果向作业人员进行通报。5、每次通风前以及作业人员入罐前,应认真进行油气浓度测试,并做好详细记录。6、作业期间,测试油气浓度每 8 小时内不少于两次,以确保油气浓度在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7、现场作业人员全部到位后,方可作业。8、负责对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消防监护组组长:孙继宁成员:潘世贵、石亚楠、王承、罗江宁、张昊1、负责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2、油罐清洗作业前,在作业现场的上风向处配置应急消防器材,现场值班人员做好灭火准备。3、做好作业过程中安全喊话,并随时准备抢救作业人员。
3、设备维护组组长:赵鹏正成员:纪海军、王桐、吴斌1、做好清罐前的准备工作,并进行认真的复核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2、接临时电源、安装临时电缆、通风机、防爆油泵,在消防泵房安装空压机及呼吸软管。3、开人孔盖及拆除有关附件,卸下进(出)油管线阀门,切断与其他输油管线或油罐的通路。4、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其最低悬挂高度一般不少于 2.5M,供电电压不应超过 12V。5、油罐清洗作业时的照明应采用防爆手电筒作局部照明,手提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 12V。6、引入油罐的空气、水及用于排出油品的胶管都应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接地。7、机械通风机应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接地。后勤保障组组长:王华伟成员:齐晋渝、常容容、魏菲1、作业场所配备抢救用急救箱,并有专人值守。2、做好清罐前的材料供应工作。3、现场值班,随时保障作业急需。作业人员:1、入罐作业前严禁饮酒。2、凡有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3、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系救生信号绳索,绳末端留在罐外。4、严格执行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