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防治瓦斯超限安全措施.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80188 上传时间:2022-01-3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9.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防治瓦斯超限安全措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防治瓦斯超限安全措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防治瓦斯超限安全措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防治瓦斯超限安全措施防治瓦斯超限安全措施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从根本上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确保我矿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26 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74 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强力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

2、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结合本矿实际,现制定本矿瓦斯超限防治安全措施。一、矿井基本概况2009 年,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关于晋城市高平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44 号文),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作为主体对山西高平七一煤业有限公司以单独保留矿井及新增区进行了兼并重组整合,重组后更名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七一煤业有限公司。原山西高平七一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面积 1.543km2,生产能力 21 万 t/a,开采 9 号煤层。2012 年 6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

3、00002009111220045575),井田面积 7.9596km2,生产规模 90 万 t/a,新增面积 6.4166km2,净增能力 69 万 t/a,批准开采 9-15 号煤层。1、瓦斯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安发20101108 号文“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七一煤业有限公司矿井 9 号、15 号煤层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批复”,预测七一煤业有限公司在生产前期开采 9 号煤层时,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2.57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88m3/min;在生产后期开采 15 号煤层时,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3.51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6.64m3/min,预测结

4、论为低瓦斯矿井。根据晋城市煤炭工业局晋市煤局安字20091065 号文,关于晋城市 2009 年度 30 万 t/a 以下煤矿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本矿原有旧系统(山西高平七一煤业有限公司)2009 年度9 号煤层瓦斯相对涌出量为 2.1m3/t,绝对涌出量为 0.91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 2.72m3/t,绝对涌出量为 1.18m3/min,为低瓦斯矿井。2、煤尘爆炸性据 2008 年 10 月 13 日,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山西高平七一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工作面 9#煤层煤尘爆炸测试结果:火焰长度0mm,扑灭火焰岩粉用量 0%,煤尘无爆炸危险性。根

5、据山西公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12 日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七一煤业有限公司年产 90 万 t/a 井下 9#煤层工作面煤尘爆炸测试结果(晋煤检20120501-MB-E0024):火焰长度为 0mm,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用量为 0%,本矿 9#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3、煤层自燃性:据 2008 年 10 月 13 日,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山西高平七一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工作面 9#煤层自燃倾向性检测指标为:吸氧量为 1.19cm3/g,自燃等级为级,倾向性质为不易自燃。根据山西公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12 日-13 日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七一煤

6、业有限公司年产 90 万 t/a 井下 9#煤层煤的自燃倾向性指标为(晋煤检20120501-MR-E0024):煤的吸氧量为 1.08cm3/g,自燃等级为 III 级,倾向性质为不易自燃。4、地温及地压:高平普查区未做专门的地温工作,详查阶段则做了较细致的测温工作,本区可定为地温正常区。500m 以上,每百米递增1.15oC;500m 以下,每百米递增 1.45 oC。恒温带深度大约在 20-40m,中性点估算在 30m 左右。由于本区煤层开采一般较浅,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地压异常现象。井田属地压正常区。二、加强责任落实,严格制度管理,防治瓦斯超限1、为确保我矿瓦斯超限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和职责如下:矿长任组长,全面负责瓦斯防治工作,定期检查、平衡瓦斯防治工作,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瓦斯防治工作正常进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瓦斯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指导矿井开展瓦斯超限防治工作;按照岗位责任制,各分管副职负责落实所分管的瓦斯超限防治工作;各职能科室,对矿井瓦斯超限防治工作有指导、监督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技术 > 矿山安全技术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