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斜井井下使火安全技术措施副斜井井下使火安全技术措施副斜井由于改用 3m 绞车串车提升及安装人车,为符合轨道质量要求,需现场对钢轨接头进行焊接处理,为确保此次使火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故编制本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一、队伍组织:(一) 总指挥:黄建队长:韩忠友安全总负责人:黄建技术负责人:欧 杨(二)作业人员:1、技术员 1 人:汪彬2、维护电工 3 人:徐文刚、卢良、陈均3、电气焊工 2 人:罗彬、杨刚4、其他辅助人员:5 人二、技术措施:(一)、工作地点情况:巷道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锚网喷),工作地点支护完整,无裂缝、脱层、掉矸现象。副井井底瓦斯浓度为 0.02%,回风瓦斯浓度为 0.12%。(
2、二)、指定一名副经理(黄建)在使火现场统一指挥,负责全面安全工作,所有参加现场使火的工作人员必须学习该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存档。(三)使火现场必须有瓦检员、安检员在现场值班,使火工作必须经瓦检员、安检员同意后,方可进行使火工作。(四)使火具体时间视工程进展情况,机电队作好准备工作,由项目部研究决定。(五)使火时间确定后,由温州十处山西项目部调度统一指挥。(六)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措施作业。工作前,在地面必须仔细检查电焊机电源线、地线,氧气、乙炔瓶及气带有无破损漏气现象,否则,必须更换后方可入井使用。(七)工作地点应有供水管路,并设好闸阀和胶管,有 2 个以上有效干粉式灭火器,0.2m
3、3 消防砂,两只装满水的水桶。(八)氧气和乙炔瓶必须完好,使用时必须平放,氧气和乙炔瓶要放置在距使火地点 10 米的安全地方,两瓶间距 5 米以上,搬运时,要专人专车运输,轻拿轻放。(九)660V 电焊机要放置在距使火地点 5 米外的地方,接线、送电前瓦检员必须检查使火地点附近 20 米范围内瓦斯情况,在使火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时,经瓦检员同意,方可进行作业,且在使火过程中,此工作需随时进行,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接线处要用高压绝缘胶布包好,杜绝明接头,并在电焊机上挂“有电、危险”的警示牌。(十)使用电焊时,氧气、乙炔瓶阀门必须由专人关严,焊接工作使用后,立即切断电焊机
4、电源。(十一)使火作业地点前后两端 10 米范围内的易燃材料必须全部清理干净。作业地点下方要用不燃性材料(铁板或石棉板)接受火星,防止火星飞溅,经现场安全负责人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使火作业。(十二)使火期间,要设专人看守电源开关(控制开关),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停电处理,同时,确保主扇正常运转,如遇系统停电,立即停电焊机及电源控制开关、闭锁,对焊接部位采取浇水降温措施后,把人员撤到地面,确保矿井安全。(十三)使火工作时,必须派专人在工作地点随时用水喷洒,全部工作完毕后,再次用水喷洒,由专职电工负责停电,拆除电源线,回收全部使火工具,并设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 1 小时以上,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温州十处山西工程项目部二 00 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