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油罐安全防护措施讲解了油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强调油罐区储存的油品具有易挥发、易燃烧、易爆炸、易产生静电等特性,因此需要严格控制火源,禁止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文件指出,除特殊情况并经批准外,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罐区。罐区应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并保持清洁,避免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罐区需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轻质油泵房应加强通风,防止产生火花。罐区内应配备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保持消防道路畅通。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需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呼吸阀、液压式安全阀、阻火器等设备应定期维护。罐区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且照明设备需符合防爆要求。此外,贮罐应设置防火堤,确保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储油罐安全防护措施适用于石油、化工行业的油罐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以及安全工程师。该文档详细列出了油罐区的安全防护措施,旨在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油罐区的安全生产。适用于所有涉及油品储存和运输的企业,尤其是大型石油化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