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副队长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该制度详细规定了副队长需负责本队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政策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确保矿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指示得到落实。文中强调副队长要确保“三大规程”的执行,保障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并要求设备的效率达到特定标准。副队长还需组织人员对使用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严禁不合格设备入井使用。此外,文件还指出副队长需要确保井下防尘与转载点喷雾洒水设施的完善,保持生产运输系统的环境卫生。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及时处理隐患,并在发生事故时组织职工参与抢救。最后,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副队长要负责对本队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主持安全活动及事故追查会。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各级管理团队,尤其是担任副队长职务的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循此制度,确保所在队伍的安全生产。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全体员工,特别是那些直接参与井下作业和设备操作的工人。通过理解和遵守这一责任制,所有相关人员可以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提高整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