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工程(投资、技术、发展)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建设、技术和项目投资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工程建设、技术管理、投资发展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因技术、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负责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5、根据安全生产法在发包或转包工程时,负责审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在此基础上签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安全管理责任。6、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7、组织工程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8、对公司的建(构)筑物的良好和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负领导责任。对因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9、组织编写审定公司项目投资风险分析、风险防范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