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为了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事故可控可防”的安全工作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组长:何继生副组长:敖生涯邓世忠黄盛文张学亮成员: 梁冬谷黄地生聂小林聂吉坤陈国华陈武祥谢长根袁炎顺何明周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办公室下设在安全生产调度室,由谢长根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工作。二、科室管理及责任划分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工作有矿方安全生产调度室主管,有施工队和其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1、安全生产调度室全面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指挥、协调工作;2、地测防治水:负责
2、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上报工作;3、通防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4、安全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5、生产技术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组织实施、贯彻落实;6、机电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机电设备管理和供电安全;7、施工队:具体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实施工作;三、停电撤人措施(1)矿井供电双回路停电造成各井停风时,首先各井应立即起动自备电源,自备电源必须能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自备电源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有故障必须立即向调度值班汇报。(2)矿井停电停风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若停电停风时间超过 10 分钟,各井所有人员必须
3、按照避灾路线立即撤到地面;同时通知机电队、通风部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和抢修,并做好记录。(3)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应按下列要求撤人:接到调度室的指令后,由当班带班矿长或班长组织职工撤到地面。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矿井安全第一负责人(带班领导或班组长)、信号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守岗位,等待调度室的指令,最后离开岗位,撤至地面。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变电站值班人员要立即向主管领导请示,迅速切断井下生产设备所用电源。安全部长、井口检身人员清点出井人员,确认出入井人员相符后立即向调度值班汇报。主井、风井、副井所有人员升井后由通风部负责立即安排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瓦检员负责随时检查井口附近 2
4、0m 内的瓦斯浓度,严禁烟火,严禁人员入内。四、加强瓦斯检测监控1、瓦斯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瓦斯浓度的规定,并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及上级部门规定做如下要求:(1)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0.79%时,瓦检员或调度监控员必须立即报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其浓度达到 0.79%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井下所有人员。(2)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0.79%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掘进工作面体积大于 0.5m3 的空间中,瓦斯浓度达到 2.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进行处理。(4)已停止运转的局部通风机,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 0.79%,并且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时,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2、矿井因停电或检修等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防部必须制订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措施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并按规定贯彻执行。局部通风机的恢复,排放瓦斯和送电程序是:由变电站先给各井局部通风机送电,启动通风机前,必须由调度室根据瓦斯监控数据都不超限,方可通知地面向井下送电。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各井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经过
6、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 20m 的巷道内,瓦斯浓度都在 0.79%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 1.5%以下时,方可开动电器设备,恢复生产。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0.79%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时,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 10m 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0.79%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3%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人员进行排放瓦斯。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必须根据平面风向在排放措施中明确规定各井口附近停电撤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