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倒运物料车辆进入煤仓的安全措施关于倒运物料车辆进入煤仓的安全措施目前厂內汽运焦粉与外购汽运焦粉量日益增多,汽运车辆进入煤仓頻率高,汽车司机、吊车工在卸车和抓倒料的过程中,暴露了很多不安全的问题。为了強化煤仓安全管理工作,设备大班特制订如下安全措施:1为了确保本区域行人的人身安全,汽车在运送物料进入煤仓前坪时,汽车的行驶速度必须控制在 20 公里/小时以下,否则考核汽车司机 200 元/台次。2汽运焦粉在进入我煤仓之前,汽车司机必须与我吊车工取得联系,做好安全交底,并且根据吊车工的要求将焦粉卸在指定的位置,否则考核汽车司机 100 元/次。3汽车司机在做安全交底之前,必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如
2、有穿戴不规范者,吊车工有权终止汽车司机卸料作业,如不听吊车工劝阻,考核汽车司机 200 元/次;吊车工如不未发现或未制止汽车司机,考核吊车工 50 元/次。4汽车倒车时入我煤仓前,必须鸣笛并且以 5 公里/小时的速度,慢慢驶入煤仓,否则考核汽车司机 200 元/次。5吊车工听到汽车鸣笛时,立即停止作业,并且集中精力注意汽车驶入的情况,确保吊车抓斗与汽车保持 3-5 米的距离,以免与汽车产生碰撞,造成设备事故,否则考核吊车工 50/次。6吊车工必须等汽车卸完料,并且汽车驶出煤仓外后,方可进行倒料作业,否则考核吊车工 50 元/次。7汽车司机卸完料后,汽车货箱必须在煤仓内复位,再驶出煤仓,防碰撞上方建筑物,否则考核汽车司机 100 元/次。8汽车司机完成一天的倒运焦粉任务以后,必须与吊车工进行安全交底闭环,否则考核汽车司机 200 元/次。以上安全措施,希望有关单位和人员遵照执行。设备大班201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