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斜井拉底安全技术措施副斜井拉底安全技术措施一、 说明根据采掘计划安排,运输下山落平后施工井底联络巷,井底联络巷采用综掘,目前综掘机已采购到位,为了保证综掘机能顺利下放到工作面,需对副斜井 120m 落平段进行拉底,工程量为 160m。副斜井主要支护方式为锚网喷支护,局部地段为锚网喷+u 型棚联合支护,巷道断面约 8 ,原有断面尺寸满足不了综掘机下放条件, 经现场量测,需对副斜井拉底 400mm,为了保证拉底期间的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二、 施工范围及工程量从副斜井井口往下 120m 处开始拉底,一直施工到副斜井落平处,工程量为 160m。三、 施工方式采用风镐破岩作业达到设计要求,禁止放炮
2、作业。四、 施工技术要求1、 施工时,必须确保拉底深度符合设计要求。2、 拉底完成后要确保巷道底板平整度一致,不得出现倒台阶状现象。3、 拉底完成后为了保护原有巷道两帮,须靠两帮底板浇筑高 400mm,厚 200mm 的混凝土。4、 拉底工作结束后须重新浇筑水沟,水沟在巷道右侧靠帮施工(从井口往下看),水沟壁厚 100mm,净空 300300mm。具体尺寸见设计图。五、 运输路线利用 1T 矿车人工辅助出矸,由副斜井绞车提升至地面,再由人工翻矸,铲车转运至矸石山。六、 其它安全措施1、施工期间作业地点前方 20m 范围内必须设置一道临时挡车栏,平时处于关闭状态。2、作业地点必须安装有直通调度室及绞车房的电话。3、作业地点必须安装有打点器。4、绞车提升时,矿车的保险绳及车尾要正常使用预防跑车事故。5、绞车提升时,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下车场或撤至地面。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先学习本措施并签字方可入井作业。7、本措施未尽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