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井下电机车运输安全基础知识煤矿井下电机车运输安全基础知识第一节概述一、 矿井电机车的分类窄轨电机车(轨距小于 1435mm 的铁轨称为窄轨),以后简称电机车。井下电机车分类:(1) 按供电方式分,可分为架线式、蓄电池式和复式能源式三种。蓄电池式电机按安全性能可分为增安、隔爆型和防爆特殊型三种。(2) 按粘着质量分为 1.5、2.5、3、5、7、8、10、12、14、20t 等。(3) 按轨距区分为 600、726、900mm 轨距三种。(4) 按电压等级可分为 48、90、110、132、140、250 和 550V 等。二、 电机车的适用条件(一) 适用条件架线电机车是由牵引变流所供给电
2、源。它的适用条件为周围空气温度最高+40,最低为-25。海拨不超过 1000m。空气相对湿度为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 90%,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不高于 25。巷道坡度一般限制在 35之间,局部轨道坡度不超过 30。蓄电池式电机车的适用条件为周围环境温度-20+40,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 95%(同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不高于+25)。某些防爆特殊型蓄电池胶套轮机车,可使用在 10坡度(约 5.7)巷道中牵引列车。第三节矿井轨道1、 矿井轨道的作用矿井轨道的作用是把车轮的集中载荷传播、分散到地面和井下巷道的底板上,使列车沿轨道平稳、高速运行。规程对轨道运输中安全距离的规定规程第二十
3、二条的具体规定是: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砟面起 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 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 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 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为 0.5m)。(2) 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第(1)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 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40m。躲避硐室宽度不得小于 1.2m,深度不得小于 0.7m,高度不得小于 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3) 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
4、下人侧,从巷道道砟面起 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 1m 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 1.8m。规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双轨运输巷中,2 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 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 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 1m。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 列车的制动距离规程第三百五十一条第八款规定: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 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机车在规定制动距离内停车应采取的措施(1) 按规定数牵引车辆,不超载行驶。(2) 不超速行驶,不开飞车。(3) 保证电机车完好,特别是制动装
5、置要符合完好标准的规定。(4) 操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对电机车运输信号的规定规程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规程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确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规程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九条对运输信号的有如下规定:(1) 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2) 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3) 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
6、、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降低速度,并发出警号。(4) 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5) 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在新建和改建的大型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设置信号集中闭塞系统。(6) 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第六章架线电机车第一节架线电机车的机械结构架线电机车接电源性质不同,可分为直流电机车和交流电机车两种。矿用电机车的机械部分包括车架、轮轴及传动装置、轴箱、弹簧托架、制动装置、撒砂装置、连接缓冲装置及空气压缩系统。第二节架线电机车的供电系统供电系统主要由牵引变流所、馈电线、架空线、轨道、回流线组成。一、 架线电机车牵引网络井下电机车牵引网络由馈电线、架空线、轨道、回电线、分段开关、分段绝缘等组成。牵引网路的作用是供给架线式电机车的直流电源并组成电机车电流通路。第三节架线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架线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有集电器、自动开关、电阻器、控制器、照明装置和牵引电动机等。一、控制器控制器是用来操作电机车启动、调速、停止、电气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