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作业管理规定讲解了高空作业的定义和具体要求,强调所有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作业均属于高空作业,并且不论工种、时间、地点或时限,都应严格执行该制度。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不得参与。遇到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或其他可能危险的情况时,应停止高空作业;待情况过后,需经安全主任和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恢复作业。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并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小型工具需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登高作业前要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改进或拒绝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
2、一律使用安全带,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进行高空作业前,须将下方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并采取措施防止金属或火花伤人或引发火灾。高空作业人员禁止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应采用绳索、吊篮等传送方式。特殊情况下必须抛掷时,地面应有人看管。高空作业所用的小型机具应妥善放置并捆绑牢靠。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端头,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作业,若无法避免则需设防护棚或其他防护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高空作业区下方严禁堆放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正下方停留或通行。高空作业时严禁嬉笑打闹和睡觉。高空作业管理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电力检修、桥梁维护等多个涉及高空作业的行业领域。尤其适用于那些需要频繁进行高空作业的企业单位,如高层建筑施工单位、电力线路检修公司、通信塔安装维护企业等。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高空作业活动,因此需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此外,该规定也适用于任何有高空作业需求的临时性工程项目,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按照规范操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