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上下防火安全措施讲解了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为确保防火安全所采取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永久井架及井口房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且井口房内需备有至少两个灭火器,并由值班调度管理。木材场应设在进风井主导风向下风侧或远离进风井口,地面消防水池储水量不得少于200立方米,井下也可利用上部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同样要备有至少200立方米的水量。井口房和主要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或用火炉取暖,暧风炉的压入式风道需用不燃性材料砌筑,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如需使用则需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此外,井上应设有直达井口的消防材料库,储存符合规定的材料和工具,并定期检查更换。回采工
2、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需使顶板冒落严实,回采结束后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井下巷道中的浮煤每天定时清理,防止主井向井下串烟火,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数据探头,超限时切断电源、停止主扇运转,关闭防火门,组织人员撤离。预防煤炭自燃发火方面,正确选择开拓方式、开采顺序,提高回采率,合理设置通风设施,及时处理发火隐患。职业危害防治包括加强粉尘检测和防治,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健全防尘制度,配备防尘专业人员,安设喷雾撒水装置,要求作业人员佩带呼吸性防尘保护器具,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井上下防火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生产矿井,从井上设施到井下作业均提出了明确的安全要求。这些措施不仅保障了矿井本身的防火安全,还涵盖了预防煤炭自燃发火以及职业危害防治等内容,旨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等所有涉及矿井生产作业的人员,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和技术,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