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煤矿“有掘必探有掘必探”打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打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查明巷道施工前方、帮侧隐伏地质构造及富水异常情况。按照 31000 回风顺槽“有掘必探”超前探测设计说明要求,在 31000回风顺槽施工超前探测钻孔,为保证探测施工安全操作,特制定以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一、钻孔参数1、打钻施工地点为 31000 回风顺槽掘进头,钻孔施工参数严格按照地质测量部给定的设计说明施工。2、施工钻机为 ZLY537 钻机,钻杆为50mm(外平钻杆),钻头为75mm,钻孔深度为 75 米。二、打钻期间安全措施入井前钻探施工队组必须严格贯彻学
2、习措施,要求钻机操作人员人人签字,当班施工任务明确,分工合理,按时参加班前会,听从队长或工长的安排,指定的机长,其他人员不能代替,携带好钻探工作所必备工具和零配件,机长和钻机工必须持证上岗,机长要佩带便携式瓦检仪,对施工地点瓦斯情况进行监测。(一)开机前注意事项1、根据探放水设计说明,钻探施工队组必须及时将探水钻机和钻杆布置到位,提前准备好封孔器具,并检查各部件运转是否正常。2、井下探放水工程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且探放水钻孔终孔孔径不得大于 75mm。3、在安装探放水钻机前,加强巷道支护。安监工必须对钻场附近的顶板和两帮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安排专人打好
3、稳钻立柱。4、依据探放水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地测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按照超前探测管理牌板要求,现场标定钻孔的方位角、倾角、深度。5、钻孔施工期间如遇到卡钻、顶钻、吸钻严重、喷瓦斯、突水异常等情况,钻机队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并请示矿级有关领导,根据领导安全指令落实安全施工应急措施。(二)打钻施工注意事项1、在探放水钻进过程中,发现顶钻、异常出水等突水征兆时,应当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总调度室汇报,派防治水技术人员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险,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2、钻孔施工期间,必须设有瓦斯检查员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公司总调度室,及时组织应急处理。3、该施工区域作业人员必须加强水害防治的岗位技术培训,熟悉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熟悉避灾撤人安全路线。打钻施工期间,安监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工作,一旦发现突水异常征兆,及时撤人,并及时汇报矿调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排查处置,做到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三)钻孔的封孔应根据综合物探成果资料,有计划的针对巷道施工前方富水异常情况,进行相应的封孔处理,并进行耐压试验。(四)其他其他未叙述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