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以下称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紧急救援演习;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2)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修保养
2、制度;定期报检制度;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可根据本单位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但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乘载类特种设备,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a.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b.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c.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d.绳索、 链条及吊辅
3、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 e.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a.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b.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c.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备易磨损件状况;d.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检查应当作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
4、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 应当及时处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6) 接受委托的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单位,必须与使用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对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使用单位自行承担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由使
5、用单位负责。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承担维修保养的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发生设备事故;停止使用年以上。经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完全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实施大修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大修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工作情况应当详细记录。(7)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